2023-09-27 09:41:16 来源:太阳集团53138 浏览数:0
一、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
1.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二、三年级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(不包括保留学籍、休学、延期毕业和在纪律处分期限内的研究生);
2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3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4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5.学习成绩优异,科研能力显著,发展潜力突出;
6.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科技创新、社会实践等活动,综合素质突出。
注意事项:科研成果时间截止到申报当年的8月31日,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申报成果不得重复使用。
二、奖励标准
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,一次性发放。
三、评选名额
整数位推荐名额2人,小数点位推荐名额1人。
四、申报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
(一)研究生申报(2023.9.27-9.28中午12:00)
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依据自愿申请的原则进行申报评选。申请者主动按时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,填写附件2《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情况登记表2023》和《附件3: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,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,成绩单(无需盖研究生院章)、论文原件和各类获奖证书原件等。
(1)注意事项:
1.科研成果时间截止到申报当年的8月31日,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申报成果不得重复使用。
2.学术研究包括研究生在就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、科研奖励和国家专利情况,学术研究成果应与学科专业方向一致。
3.学术论文指我院研究生在就读期间以太阳集团53138为第一署名单位正式发表的学术文章。论文需见刊,文章被杂志社接收无效,会议论文不计入参评范围,只统计作者署名前3位的文章。
4.SCI分区以太阳集团53138科技处网站“中国科学院JCR期刊分区数据在线平台”查询的大类分区为准。
(2)报名材料提交要求
1.所有证明材料(文章专利证书立项证明等)均需提供纸质版原件!
论文原件请在纸质版论文原件标出作者姓名、作者位次、大类分区和影响因子(例:1区,影响因子:4.303,作者位次1/6 )。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使用的科研成果等材料不得重复使用。
电子版《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情况登记表2023》和《附件3: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及证明材料电子版或照片发送至报名邮箱2338310146@qq.com。
纸质版附件2《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情况登记表2023》和《附件3: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及所有证明材料原件请报送至科技楼5071徐从玲处15610040823。
4.请在严格按照报名时间提交报名材料,务必最晚于2023.9.28中午12:00之前上交报名材料,逾期将不再受理。
(二) 评审材料公示(2023.10.7)
学院将参评学生基本情况进行公示,对材料有异议的,可以向学院评审委员提出,评审委员会进行核实并更正。
(三)学院评审及公示(2022.10.8-2022.10.12)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,根据名额分配情况确定推荐人员,并在学院内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。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,报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。
太阳集团53138
2023年9月27日